美国商业投资移民


遍及全美的VR商业经纪公司已协助售出数百个的企业,同时, 国外投资商以稳获美国签证作为投资流程中的一部分。与之最相关的签证是E-2签证,详情如下所述。如果投资商成功地继续经营所收购的企业,他们将可在美国无限期地逗留。

如果您是一位正在考虑收购企业的外国投资商,我们强烈推荐您与移民律师合作。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与企业收购相关签证方面的资深专业移民律师名单。

E-2非移民签证详情如下:
条约投资者和条约投资雇员

经验显示最合适提出E-2签证的项目和申请人具有以下特征:

  • 风险小(例如:以服务型为主)
  • 给家庭成员提供工作机会
  • 良好的企业模式(国家特許经营权企业通常是可接受的)
  • 买家易于掌握的(例如:容易经营的企业,不要求具备专业知识)
  • 具有扩展企业的可能
  • 投资商无任何严重的犯罪记录
  • 房地产投资不包括在内
  • 必须是积极从事产品制造和提供服务的企业
  • 必须有有效退税证明
  • 总体来说,在签证申请处理之前,支付购买企业的美金$100,000必须是非借贷现金,并需得到美国托管帐户的核实。
  • 除非投资金额超过美金$100,000,不得使用票据或按揭
  • 必须至少有1位美国雇员
  • 商业计划必须包括经营方向
  • 企业必须有一定可靠的纯利润(纳税单需显示有纯收入或过去3年收支平衡)
  • 附加返还后商业主的收益至少有美金$70,000。附加返还额包括净收入、商业主的工资、利息、折旧和商业主的医疗保险费。
  • 投资商的资产净值至少有美金$150,000

E-2 投资签证条约
E- 2非移民签证授权一个条约国的国民来管理他们在美国的投资,或在美国经营企业,条约国的国民应至少持有该项企业50%的股份。此签证每2年可续签,而且没有限定居住年限。持有该签证的外国投资者可携带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自条约国的雇员,包括:公司行政人员,经理,和核心雇员都具有申请E-2签证的资格。

E-2条约投资商签证的要求:
E-2签证要求:(1)美国与条约国公民所在国签订了允许在美国进行投资的条约,(2)投资商是一个条约国的国民或一个合资格的机构(其50%以上 的股权由该条约国的国民持有);(3)申请者正积极投入大量的资金(一般来说至少为美金$100,000,且为非借贷款);(4)进入美国发展和管理投资,或者在美国工作,所在职位必须是发挥行政管理和核心成员的作用;(5)在美国投资企业50%的股份须由条约国公民或符合条件的组织持有。

条约国家
很多国家与美国有投资条约, 所以他们适合申请E-2 签证。 条约国家包括:
阿尔巴尼亚,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 阿塞拜疆
孟加拉共和国, 白俄罗斯,比利时,波斯尼亚,保加利
亚马伦,加拿大,哥伦比亚,刚果,哥斯达黎加
刚果(民主党众议员) ,克罗地亚, 捷克共和国
厄瓜多尔,埃及,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
芬兰,法国
格鲁吉亚,德国,格林纳达
海地, 洪都拉斯
伊朗,爱尔兰,意大利
牙买加,日本, 约旦
哈萨克斯坦,韩国和吉尔吉斯斯坦
拉脱维亚,利比里亚,卢森堡
墨西哥,蒙古,摩尔多瓦,摩洛哥
荷兰, 尼加拉瓜,挪威
阿曼
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菲律宾,波兰
罗马尼亚,俄罗斯
塞内加尔,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苏里南
台湾, 泰国 ,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
乌克兰,英国,乌兹别克斯坦
南斯拉夫
扎伊尔

加急申请
美国移民局有一项商业服务项目称为“加急申请”,移民局从接收申请表开始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移民局对这项服务收取美金$1,000。 这项费用额外于申请者其它必须支付的申请费。

签证的批准
美国移民归化局有权改变E-2签证的身份,美国国务院通过美国领事馆有权批准E-2签证。
美国移民局发布一项批准通知书作为主要投资者或重要雇员的E-2身份的证明。此批准通知书只允许雇员在提出申请的公司工作。其随行家属也将得到批准通知书并以此作为他们E-2身份的证明。美国领事馆在护照中颁发E-2签证来作为主要投资者和重要雇员E-2身份的证明。护照上的这种签证注明提出申请公司的名字。

配偶的工作许可

E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在美国有工作的权利。E签证持有者配偶可向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申请工作许可,并且支付申请费用。投资商,雇员及其随行家属必须有E-2签证在他们的护照上才能回到美国。该项申请是向美国领事馆提出的,属于领事签证处理程序.

E-2非移民签证
文件清单
E-2申请者

  • 简历(详细描述工作职责及受雇日期)
  • 文凭、学位及各类证书
  • 如果现在居住美国,需提供非移民身份的证明(签证,1-94,批准通知书)
  • E-2申请者和所有随行家属的护照(护照的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
  • 美国公司或者企业
  • 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公司章程
  • 股权证(显示公司持股总数)
  • 商业销售协议或股票购买协议
  • 公司资料(历史、设备、产品、员工人数、客户)
  • 商业评估、商业估值或招股说明书
  • 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商业许可证及商业化名
  • 租约
  • 简介资料、目录、宣传资料, 产品简介和广告
  • 发票、合同、提单及其它商业文件
  • 公司图片(如适用者)
  • 法人纳税(IRS1120、IRS 941、职员W-2 和1099’S)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银行帐户证明
  • 银行电汇、有效支票或其它在美国投资的文件

国外公司(如适用者)

  • 注册证明书和美国公司章程
  • 公司资料(历史、设备、产品、员工人数、顾客)
  • 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商业许可证
  • 租约
  • 简介资料、目录、宣传资料、产品简介和广告
  • 发票、合同、提单及其它商业文件
  • 公司图片(如适用者)
  • 公司报税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薪俸税、W-2、1099)
  • 银行帐户证明
资料来源: 经Fong & Associates, L.L.P. www.fonglegal.com 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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